【热点链接】
我国首次“全国城乡失能老年人状况研究”显示,2010年末全国城乡部分失能和完全失能老年人约有3300万,其中完全失能老年人1080万,占在家庭居住老人口的6.4%。预计到2015年,我国部分失能和完全失能老年人将达4000万人,其中完全失能老年人口将超过1200万人。作为世界上失能老人人口最多的国家,我国面临的照护服务压力超过世界上任何国家,家庭负担过于沉重、养老机构不愿接收,孤独的晚年生活往往使他们了无生趣,甚至濒临绝望。失能老人的照料护理已成为非常急迫的问题。
[原因分析]
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形成原因在于上世纪前半叶长期战乱之后人口爆发性增长,主要是建国初期的生育潮为以后的老年人口的峰值奠定了基础。1980年代开始全国严格执行计划生育,降低了出生人口数量,但客观上家庭抚养老人的意愿也随之有所改变,“养儿防老”的观念弱化的同时,子女照顾老人的能力也就相对弱化。从今天的现实来看,子女成家之后,要同时照顾4个老人和一个或更多的孩子,这样的情况已属普遍。
更需要引起注意的是,由于生活水平和医疗条件的改善,中国社会的老龄化同时就是高龄化,全国期望寿命平均超过70岁,发达地区接近或者超过80岁,高龄人口的增加直接造成失能老人的增加,进一步扩大了家庭抚养能力与老人被抚养需求之间本就难以弥合的缺口。
[措施]
随着我国社会老龄化的进一步加剧,空巢老人日益增多,而失能老人由于生活不能自理,已成为急需重点赡养的对象。面对数以千万计的失能老人群体,实际上已演变为一大社会难题,如何有效破解,显然不能依靠单一载体,而需要多管齐下,构建立体的社会支持网络。
第一,道德网络的构建。无论是子女不尽赡养义务,还是养老院不接收失能老人,很大程度上都归咎于道德教育的缺失。在市场经济时代,一切以经济利益为重,物质文化的丰富,必然导致精神文明的失落,以至于道德教育被日渐忽略。这就需要在全社会加强公民的道德教育建设,不仅仅是学校教育,还包括成人教育、社会教育,将道德教育贯穿于各行各业,让社会的每个角落都撒满道德的阳光,以此弘扬“孝敬长辈”、“敬老爱老”等中华传统美德,从思想观念上灌输道德的血液,进而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为赡养老人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
第二,法律网络的构建。赡养、关爱失能老人,仅有道德网络的构建还远远不够,道德更多的是基于倡导和自律,不可避免地产生可做可不做的行为。这就需要法律层面的强大支撑,子女赡养父母天经地义,养老院接收失能老也在情理之中,倘若没有法律护航,不赡养老人、养老院拒绝接收失能老人都得不到法律约束,即使惩处也会变得无法可依,进而不了了之。因此,有必要通过立法或在相关法律法规增加条款,将子女必须赡养老人、养老院不得绝接收失能老人等设为明确规定,并制定相关处罚条例,最大程度使失能老人得到法律的保护。
第三,救助网络的构建。失能老人面临的困境是多方面的,有的是独生子女,因工作或其他原因,不能经常照顾老人,或者家庭经济负担过重,无法尽到赡养失能老人的义务,这时候需要发动全社会的力量,构建社会救助体系。政府一方面要建立失能老人特别是失能空巢老人重点保障机制,探索建立失能老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立养老机构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政府兴建的养老院主要接收失能老人等等,并制定相关标准,以使相关服务的发展专业化、规范化。同时要加大资金投入,为失能老人提供医疗、康复所需的支持,另一方面要善于组织和引导社会慈善力量的加入,用慈善捐助弥补政府投入的不足,用爱心志愿服务为失能老人提供精神和生活上的帮助,让他们真正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从根本上破解失能老人面临的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