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2-09-13 11:02:51   来源:   评论:0 点击:

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自治区煤炭环保监测站变更条件后面

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自治区煤炭环保监测站变更条件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人,具体事宜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表一)
      二、 招聘范围: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 发布招聘信息: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2年9月12至9月30日。
      四、 报名:
      报名方式为应聘者本人现场或网上报名。报名时填写《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资格审查表》从以上两个网上下载),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两张一寸近期照片,在职人员报名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一) 报名时间:2012年9月12 日至2012年9 月 30日
      (二) 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桃园路90号、自治区煤炭工业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
      (三) 报名联系人及电话:艾尔肯 0991-4537324
      (四) 报名其他条件:
      根据本站工作的性质和需深入煤矿现场的实际情况应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
      2、从事专业工作三年及以上、具备研究生学历从事专业工作一年及以上;
      3、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35岁以下是指1977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4、本科生属一批次录取专业院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者由自治区煤炭环保监测站直接通知本人,进入考试环节。考试是用汉语进行考试,对非母语考试者不加分。考试的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者总体情况,由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人事处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应聘者根据笔试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岗位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若出现放弃面试人员,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底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笔试结束第三天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三天。经公示无异议者进入面试。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50%+面试×50%。
      考试结束后,由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人事处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算出总成绩,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三天。
      六、体检。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七、公示。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录人员,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期限为7天。
      八、考察。考察由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人事处负责,按照考察程序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工作。
      九、录用。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十、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人事处组织实施。
      十一、招聘监督。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纪检室、自治区煤炭环保监测站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王世连    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纪检组监察室主任
      监督电话:0991-4511038
      殷建平    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质监中心站站长
      监督电话:0991-4543106

      附件:1.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表(下载)
               2.报名表(下载)

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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