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乃县公开招聘6名扬水工程工作人员简章
2015-04-02 21:44:12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吉木乃县扬水工程是自治区、地区定居兴牧骨干水利工程,项目总投资3 65亿元。2011年8月,正式开工建设,2013年10月底主体工程完工。2014年5月1日,正式投入运行。随着灌区的扩大,扬水工程现有的工作人员无法完

 吉木乃县扬水工程是自治区、地区定居兴牧骨干水利工程,项目总投资3.65亿元。2011年8月,正式开工建设,2013年10月底主体工程完工。2014年5月1日,正式投入运行。随着灌区的扩大,扬水工程现有的工作人员无法完成所有的工作。根据工作需求,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及择优录用的原则,经县招聘扬水工程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扬水工程工作人员。

一、指导思想

坚持“品德技能优先,热爱事业、安心工作”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统筹调配,切实把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全县工作队伍中,更好地为县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三、招聘岗位

面向全县招聘扬水工程(野外工作)人员6名。岗位详见《吉木乃县2015年招聘扬水工程工作人员岗位表》。

四、招聘条件

(一)年龄:18周岁(1997年1月31日前出生)以上,35周岁(1980年1月31日后出生)以下。

(二)具有吉木乃县户籍或生源(户籍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的中专及以上(机电或电气类相关专业)应历届毕业生。持有钳工等级证书、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电工或特殊岗位作业证书者,在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四)基础理论扎实,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身体健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六)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 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近三年来,在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5年4月2日通过吉木乃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jmn.gov.cn/)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按要求认真填写《吉木乃县水利系统公开招聘扬水工程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1:3,特殊情况,经吉木乃县公开招聘扬水工程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放宽,但最低不能低于1:2。如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2,则由吉木乃县公开招聘扬水工程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商议确定。报名地点:吉木乃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报名时间:2015年4月3日—2015年4月13日上午北京时间14:00截止;报名联系人:古丽努尔 联系电话:6185927

3、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持以下材料:《2015年吉木乃县水利系统公开招聘扬水工程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相关的专业证书等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两份)。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3张。

4、资格审查:边报名边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报名。4月13日下午北京时间16点整,由县纪检委、组织部、人社局、水利局对报名资格集中审查,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消报名考试资格。

5、2015年4月14日北京时间10点整发放准考证,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笔试

1、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

2、内容为所招聘的专业知识及相关职业道德。

3、笔试采用汉语答题,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笔试满分100分。

4、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考试。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并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开考后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

5、笔试成绩将于笔试次日下午在吉木乃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jmn.gov.cn/)、县人社局和县水利局一楼大厅公布。

6、发放面试通知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四)面试

1、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2、面试人员确定办法:根据《吉木乃县2015年拟招聘扬水工程工作人员岗位表》招聘少数民族、汉族两个岗位,分别按照1:2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若岗位出现入闱人员达不到1:2时,按实际入闱人员参加面试。

3、面试采用汉语答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待定。

4、总成绩将于面试后次日下午在吉木乃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jmn.gov.cn/)、县人社局和县水利局一楼大厅公布。

(五)公示(方式同上)、体检及政审

1、总成绩公布后,按岗位1:1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由县委组织部、纪检委、人社局统一组织进行集中体检,体检地点为县人民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完成后,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协议书。

(六)岗前培训

根据公示情况由县水利局统一安排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考核(培训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及操作技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聘用

培训结束后,由县水利局和县人社局依据拟聘用人员公示情况及培训考核结果确定聘用对象。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500元/月,试用期满后,经招聘领导小组考核合格者签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八)工资待遇

签订聘用合同后,享受同等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待遇。

本简章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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