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管理局聘用通行费征收人员有关工作的批复》及有关规定,依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有关招聘工作要求,奎屯公路管理局在奎屯、乌苏、克拉玛依、塔城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336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奎屯公路管理局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奎屯、克拉玛依境内国省干线公路和专用公路的养护管理、收费服务等工作。奎屯公路管理局现下设4个公路分局、7个收费站和3个服务区,目前共有职工近1000人。
此次公开招聘是为奎屯至阿勒泰高速公路沿线新建的克南主线收费站、克西主线收费站、克北主线收费站、白碱滩匝道收费站、百口泉匝道收费站、乌尔禾匝道收费站6个收费站,招聘收费员。
二、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统一指导、分类管理、分级调控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户籍要求:奎屯、克拉玛依、塔城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七师、兵团农八师石河子市户籍及农村户籍适龄人员;
2、政治思想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政治可靠,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凡在反对民族分裂、反对“三股势力”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暧昧的人员,不得报考;
3、身体条件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身高1.65米及以上,女身高1.55米及以上;
4、年龄要求:收费员岗位应聘人员年龄:1025、1026、1027、1028、1003、1009、1015、1021岗位要求在18岁以上、30岁以下(1997年5月20日至1985年5月20日出生)。1001、1002、1004、1005、1006、1007、1008、1010、1011、1012、1013、1014、1016、1017、1018、1019、1020、1022岗位年龄放宽至35岁(1997年5月20日至1980年5月20日出生),具体详见《奎屯公路管理局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5、学历要求:收费员岗位应聘人员应达到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1001、1002、1003、1007、1008、1009、1013、1014、1015、1019、1020、1021岗位应聘人员应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详见附件1,岗位需求表。
6、具备基础汉语水平及计算机基础操作技能;
7、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在校学生和现役武警、军人不得报考;
9、因收费工作时间安排及工作环境相对特殊(收费站距离县市区较远,需四班三运转等),妊娠期女性不适合报考;
10、2015年7月即将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证明(原件),证明其在2015年7月30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否则不得报考;
11、须服从岗位分配;
12、工资待遇。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收费公路聘用制人员薪资管理办法(试行)》(新交政〔2013〕(7)号文件)的要求发放工资,包含五险一金(养老、生育、医疗(函公务员补助)、工伤、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全日制高中学历试用期未扣社保月收入为2180元,转正后为3235;全日制大专为3210元,转正后为3250;全日制本科为3230元,转正后为3280;加班费另计。)
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招聘岗位各项条件,按照招聘岗位的要求如实报名,考生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材料,如有虚假取消考试资格,考生自负后果。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岗位需求表,在奎屯公路管理局网站(http://www.ktglj.cn)、奎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ld.kuitun.gov.cn/)、克拉玛依公共就业服务平台(http://www.syshrc.com/)发布。
报考人员对专业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5月22日-5月26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北京时间)。笔试报名、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2、报名、资格审查地点:乌苏市,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报名、资格审查点设在所在县市公路管理分局。奎屯市报名、资格审查点由奎屯公路管理局设在奎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考生提前在网站下载填写《奎屯公路管理局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笔试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资格审查时备用。
4、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携带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
5、资格审查内容:按照招聘简章公布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毕业证、报名表及岗位要求中所需要的其它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在编正式员工报考,需出具现工作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费用:报名、笔试相关费用100元。
7、注意事项:
(1)考生缴费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不得更改。
(2)凡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报考资格。
(3)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4)报名和笔试时均使用与身份证一致的姓名。每个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不得报考多个岗位。
(二)领取笔试准考证
参加笔试人员于2015年5月29日—5月30日10:00—20:00(北京时间),前往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5月31日下午16:00。笔试考点设在奎屯市,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考生须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原件按时参加笔试。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3、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职业能力、职业道德、时事政治、法律常识、民族理论政策、党的方针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等。
4、试卷分汉语、维语、哈语3种语言,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根据自已的实际情况选择试卷语种。
5、笔试加分:笔试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
6、不符合要求予以加分的,经查实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
7、笔试成绩在奎屯公路管理局网站(http://www.ktglj.cn)、奎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ld.kuitun.gov.cn/)、克拉玛依公共就业服务平台(http://www.syshrc.com/)公布,并在奎屯公路管理局张贴公示。
8、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围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优先聘用。
(四)领取面试通知书
领取面试通知书相关要求将于笔试成绩公示后在奎屯公路管理局网站(http://www.ktglj.cn)、奎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ld.kuitun.gov.cn)、克拉玛依公共就业服务平台(http://www.syshrc.com)发布,请入围面试考生根据网站通知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缴纳面试费用4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费用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报考岗位,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招聘10人以下(含10人)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招聘50人以下(含50人)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招聘100人以下(含100人)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招聘100人以上按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1004、1005、1006、1010、1011、1012、1016、1017、1018、1022、1023、1024岗位需加试操作技能测试,测试分数不计入面试成绩,作为考生是否具备招聘岗位的基本工作技能的参考。)
2、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及奎屯公路管理局网站(http://www.ktglj.cn)、奎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ld.kuitun.gov.cn)、克拉玛依公共就业服务平台(http://www.syshrc.com)。
3、面试满分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达不到招聘比例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并列超过招聘岗位人数时,以面试成绩为主,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遴选至招聘岗位人数。
4、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原件,按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证件不齐全又不能证明本人身份、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者,取消面试资格。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
1、按照拟聘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岗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奎屯公路管理局网站(http://www.ktglj.cn)、奎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ld.kuitun.gov.cn)、克拉玛依公共就业服务平台(http://www.syshrc.com)。
2、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3、参加体检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6、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
(八)政审
1、奎屯公路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进行政审。
2、拟聘用人员应提供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拟聘用人员需提供由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有工作单位者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期间思想政治表现证明。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司机、电工、炊事员和锅炉工需提供原单位工作证明和工资表复印件。
3、拟聘用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能按期提供毕业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拟聘用资格。
4、政审不合格或被取消拟聘用资格的,其他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政审。
(九)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工作结束后,经奎屯公路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人员,在奎屯公路管理局网站(http://www.ktglj.cn)、奎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ld.kuitun.gov.cn)、克拉玛依公共就业服务平台(http://www.syshrc.com)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十)培训及聘用
1、拟聘用人员按照要参加岗前培训;
2、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报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审批后,由奎屯公路管理局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三年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3、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核。若试用期内存在违法、违纪现象或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监督及其他要求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奎屯公路管理局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奎屯公路管理局纪委(监察室):0992-3353010
招聘期间,奎屯公路管理局将在局机关一楼设置举报箱。为方便调查核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或举报问题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或举报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地址。
六、其他事宜
1、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或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奎屯公路管理局网站、奎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时进行公告。
2、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奎屯公路管理局网站、奎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奎屯公路管理局负责解释。
本《简章》由奎屯公路管理局负责解释。
5、咨询电话:奎屯公路管理局组织人事科:0992-3353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