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农业科学院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39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农业科学院主要贯彻执行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有关农业与农业科技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为自治区制定有关农业科技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法规等提供参考意见;开展农业基础和应用技术研究,开展农业资源开发利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推广等研究及服务工作。2015年招聘单位中粮食作物研究所、园艺作物研究所、土壤肥料与农业节水研究所、植物保护研究所、微生物应用研究所、核技术生物技术研究所、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农业经济与科技信息研究所、农作物品种资源研究所、吐鲁番农业科学研究所、哈密瓜研究中心、生物质能源研究所、海南三亚农作物育种试验中心、轮台果树资源圃、墨玉农业试验站、拜城农业试验站、温宿水稻试验站、奇台麦类试验站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综合试验场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见附表一)
三、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农业科学院网(http://www.xaas.ac.cn)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5年8月24日至9月1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尊重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 28岁以下是指1986年8月25日后出生;
(七)各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须具有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学位证;
(八)少数民族考生(民考汉、内高班除外)汉语水平须通过HSK八级或MHK3级甲等以上;
(九)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十)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5年8月25日至2015年9月2日
上午10:30—13:00,下午16:00-19: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新疆农业科学院组织人事处410室(乌鲁木齐市南昌路403号)。
(四)报名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0991-4502037
(五)报名须带材料:应聘人员须持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到新疆农业科学院组织人事处报名,材料主要包括:《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表》(见附表二,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报考岗位专业参照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5)。
(七)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八)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九)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七、资格审查
由新疆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时间:2015年9月6日-7日。
资格审查通过者由新疆农业科学院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新疆农业科学院网(http://www.xaas.ac.cn/)上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www.xjrs.gov.cn)、新疆农业科学院网(http://www.xaas.ac.cn/)。
(2)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公共基础知识和英语应用能力。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英语。
(3)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大学本科毕业生报考乡、镇(不含街道、社区)所属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驻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参照上述加分标准执行;
5、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成绩出来后,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前一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有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5)笔试成绩出来后,由新疆农业科学院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新疆农业科学院网(http://www.xaas.ac.cn/)上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入闱人员、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新疆农业科学院网(http://www.xaas.ac.cn/)。
(2)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结构化面试占面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占面试成绩的60%。专业知识测试采取专业知识考试、实际操作、现场答辩等方式。侧重考查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招聘人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闱比例要求的岗位,由新疆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有放弃者,可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4)面试成绩出来后,由新疆农业科学院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新疆农业科学院网(http://www.xaas.ac.cn/)上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三)总分计算方法: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100。
九、体检
拟录用人员由新疆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考察
(一)新疆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提供拟录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新疆农业科学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二、公示
经新疆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新疆农业科学院网(http://www.xaas.ac.cn/)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三、办理录聘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新疆农业科学院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十四、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新疆农业科学院组织实施。
十五、招聘监督。新疆农业科学院纪检委(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孙菲雅
监督电话:0991-4539710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新疆农业科学院网(http://www.xaas.ac.cn/)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新疆农业科学院网(http://www.xaas.ac.cn/)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农业科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