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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卫计委所属事业单位自治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30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于2002年5月经自治区编委批准,在原自治区地方病防治研究所、自治区卫生防疫站、自治区结核病防治研究所三家正处级单位的基础上合并建立,隶属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共有14个职能科室,21个业务科室,附属1个副处(县)级单位自治区实验动物研究中心。拨款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管理,机构规格为正处(县)级,主要承担全疆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技术指导、培训及重大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处置。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
三、招聘岗位详见《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
四、发布招聘信息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http://www.xjcdc.com/)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公告发布时间为10个工作日。发布信息期限为2016年3月10日至2016年3月 23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本科: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1986年3月10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3月10日后出生);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与资格初审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纪检室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及初审程序如下: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新疆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认真阅读“公告”、“职位情况表”等内容,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2.报考者登录新疆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下同)选择相应的报考单位。
3.注册填写报考者基本信息及报考志愿;
4.上传1寸白底或蓝底证件照片。(jpg、gif、png格式,照片不符合要求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5.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3月10日-2016年3月22日北京时间18:00。
6.缴费时间:2016年3月10日—2016年3月22日北京时间18:00。报考人员均须按照招聘公告发布规定的时间,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缴纳笔试相关费用(未及时缴费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不能参加笔试)。缴费成功人员请妥善保管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
7.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注意: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不能再改动)。
8.报名工作结束后可登陆新疆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报名考试系统打印准考证(考试科目、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9.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
10.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自治区卫计委人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批准后,可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11.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2015 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也可咨询招考单位。
七、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笔试试题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统一命题,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题并答题,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基础知识。(2)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不含有效期外的临时身份证、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未携带以上证件或证件不全者不能参加笔试。(3)符合笔试加分的情况及要求: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④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4)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截止面试前1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5)笔试成绩、同一岗位成绩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公布。
2、面试(1)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面试前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上进行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2)面试试题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和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命题。面试内容为本岗位所需专业知识。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由自治区卫计委和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组成。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3)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及以上者,面试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公布后,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环节(如果总成绩并列第一者,需增加1次面试,最终确定1人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入围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3、总成绩=笔试成绩× 40 %+面试成绩× 60 %。面试结束后,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上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八、体检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由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实施。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体检地点选在乌鲁木齐市区内某三甲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公共卫生及检测中心岗位增加与岗位相关的体检项目)。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另选三甲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考察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考察工作(2人以上考察小组)。考察内容:(一)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二)个人在院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考察时应届毕业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有关政审合格证明;历届毕业生须由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关书面证明;有临时工作单位的,须由临时工作单位及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相关书面证明。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十、公示拟招聘人员确定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十一、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对新入人员实行规范化培训,规范化培训结果列入年度考核,培训不合格者即为年度考核不合格,连续两年不合格者予以解除聘用合同。十二、其他事项(一)面试具体时间及招聘工作有关调整、补充、公示等事项,由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及时进行公告。(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供本人畅通的联系方式,并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避免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四)为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人事处、纪检监察室、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工作。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人事处监督电话:8565739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8567312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2611320(五)未尽事宜,由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划表.xlsx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