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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4]68号)文件要求,为促进卫生系统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库尔勒市医疗卫生工作,解决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短缺的局面。经市党委、市人民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3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职位自愿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巴州户籍或生源(含辖区兵团户籍),部分职位要求具有库尔勒市户籍或生源(含辖区兵团户籍),截止2017年7月15日,因考入高校将户籍迁入学校集体户尚未迁回的巴州生源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可按生源地报考。在巴州服务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可以报考;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7月15日至1999年7月15日期间出生,资格审查时实际年龄以身份证原件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
3、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报考人员应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职位要求的相应学历毕业证书;
4、考生报考具体专业详见《库尔勒市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3名工作人员职位表》;
5、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职在编医疗卫生机构单位工作人员;(含艰苦地区服务期限未满者)、库尔勒市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近3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其他人事招考(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受过处理的人员;
5、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时间安排
(一)发布简章、报名、缴费时间
发布简章时间:2017年7月12日
网络报名时间:2017年7月15日10:00-7月20日19:30
网络缴费时间:2017年7月15日10:00-7月21日19:3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7月23日17:00-7月25日19:30
(二)笔试时间
2017年7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公布时间
2017年7月30日
(四)资格审查时间
2017年7月31日-8月2日
(五)面试时间
2017年8月7日开始,具体安排详见南疆人才网(http://www.njrc365.com/)通知。
(六)体检、考察时间
具体安排详见南疆人才网发布的通知。
(七)公示时间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公开招聘工作进程,完成招聘程序随即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如遇特殊原因,上述时间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五、招聘职位
具体职位详见《库尔勒市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3名工作人员职位表》。
六、招聘程序
具体程序为报名与确认、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培训等环节。
(一)报名与确认
网上报名,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考一个职位,具体报名方法如下:
(1)登聘南疆人才网(http://www.njrc365.com/);
(2)查阅《报名须知》;
(3)签署诚信协议书;
(4)如实填写《库尔勒市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3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5)传送电子照片(证件照,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JPG规格,20K-50K);
(6)查询报名确认结果;
(7)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资格审查和面试时携带);
(8)通过工商银行网银缴纳报名、笔试等规定费用;
(9)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7年7月23日17:00登聘南疆人才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新疆事业单位交流群:631010128
(10)报名笔试费用: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80元。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市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可减免部分笔试费用。
网络报名是在考生诚信的前提下进行的。计算机报名系统以考生填报信息为准,自动审核生成初审结果。在后续的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的试用期管理等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并经核实的,即予取消相应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二)笔试
1、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综合知识》,满分100分。
说明:《专业知识》测试主要内容为医疗卫生相关知识;《综合知识》测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新疆历史和民族宗教理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情、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州情、时事政治等相关内容。
3、笔试试题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题。
4、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资格审查
1、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填报的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聘1至2人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聘3至10人的职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 招聘10人以上的职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2、资格审查要求
笔试成绩公布后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安排将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在南疆人才网公布。面试入闱人员需持下载的《报名表》、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本职位笔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证明或志愿服务证书。
(四)面试
1、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按招聘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面试具体安排将在南疆人才网通知。
2、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正式面试开考前4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一律使用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
(4)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规定,面试费用每人40元。
3、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专业知识+综合知识)成绩÷2×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五)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按招聘职位1:1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具体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2)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人员根据报考职位,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
2、体检要求
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考察,考生须填写《库尔勒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并提交报考单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门。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考察。 新疆事业单位交流群:631010128
(七)调剂
出现空缺职位,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安排,根据成绩排序,进行调剂。
(八)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南疆人才网公示,公示期限3天。
(九)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审批,人事主管部门下发聘用文件,用人单位与个人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人事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培训
新聘用人员培训工作另行安排。
(十一)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同时邀请相关单位及人员对本次招聘进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要求条件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聘相关网站了解考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新疆事业单位交流群:631010128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均通过南疆人才网(http://www.njrc365.com/)进行发布。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八、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库尔勒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市人事考试中心 0996-2168521
监督电话: 市纪委办公室 0996-2168127
附件:1、库尔勒市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3名工作人员职位表
库尔勒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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