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优秀机关干部到村任党支部书记的公告
2013-01-18 15:08:37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进一步拓宽村党支部书记选人视野,在基层一线锻炼培养干部,经研究,决定试点推行选派优秀机关干部到村任党支部书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拔范围及数量
        为进一步拓宽村党支部书记选人视野,在基层一线锻炼培养干部,经研究,决定试点推行选派优秀机关干部到村任党支部书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拔范围及数量
        在州、县(市)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中,选派16名优秀机关干部到村任党支部书记。
        二、选拔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与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能够带头学习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工作责任心强。热爱农村、甘于吃苦、乐于奉献,具备带领群众改善基础条件、调整产业结构、脱贫致富、加快发展、维护稳定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够积极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力,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为人正派,处事公道,廉洁自律,群众反映好。  
        4、中共正式党员,副县级以下干部,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懂“双语”者优先。
        三、选拔方式
        采取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组织考察与会议研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相关待遇
        1、下派任职村党支部书记,任期3年,其在原单位的身份、职级、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变。
        2、下派任职村党支部书记,特别优秀且符合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有关规定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可提拔后下派任职。
        3、平职下派任村党支部书记,任职期间,表现优秀、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可优先提拔使用。
        4、下派任职村党支部书记,是科级职务的,可同时担任乡镇党政副职,列入各级后备干部管理。
        5、下派任职村党支部书记,实行“双薪制”,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经考核达到称职者,享受当地村党支部书记报酬待遇。
        五、有关要求
        1、各县(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及组织报名工作。
        2、各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动员本县报名工作,各县负责推荐3名人选; 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可以在本单位组织人事处或州党委组织部基层办直接报名,报名截止2月5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委员会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999-6629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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