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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2016年喀什地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公开选拔副局长(正科)1名。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有关要求,在地委、行署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拓宽选人用人视野,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和发展潜力大的优秀干部选拔出来,进一步充实地区社保局干部队伍,优化队伍结构,为喀什地区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2.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3.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以考察为主的原则。
4.坚持民主、公开、竞争、 择优的原则。
5.坚持依法办事、科学规范、简便易行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3.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公选职位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5.服从工作安排,有责任担当意识和大局观念,维护班子团结,善于团结同志。
(二)任职资格
报考人员须为喀什地区公务员、参公管理身份人员,并具备下列资格:
1.担任正科级职务或担任副科级职务满2年以上。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汉族。
3.会计审计类、财税学类、医学类、药学类、管理学专业,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
5.担任县(市)社保局局长或者有医院管理经验,以及副高以上技术职称优先。
6.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计算年龄、工龄和任职时间均截至2015年12月30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不符合公选范围和资格条件的;
5.其它不宜报考的。
三、公开选拔的程序及方法
公开选拔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和任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属组织推荐的,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由同级干部管理部门出具书面推荐材料和推荐意见。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经所在单位、干部主管部门审核确认报考人员具备报名资格条件的《2016年喀什地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公开选拔副局长(正科级)职位表》。
2.个人简历及自荐材料。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公选职位所需相关证件和证明。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
证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本人,其它报名资料概不退还。
报名方式:报考者可登录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简章和报名表,选择现场报名、传真报名、邮件报名中的一种方式报名。通过传真报名的人员须将准备齐全的报名资料传真至报名处;通过邮件报名的人员须将准备齐全的报名资料扫描成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采用传真、邮件报名的人员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提供相关证件、资料原件。
报名时间:2016年1月18日至1月28日
报名地址:喀什市多来提巴格路28号,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楼502室(地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办公室)
联系人:张竞
联系电话(传真):2671097
邮箱:1473835994qq.com。
为把好“选人关”,报名人数不足5人不进行公开选拔。
(二)资格审查
根据简章规定和公选职位资格条件,由地区社保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备案。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准予参加笔试。
(三)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试卷统一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印制,应试者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笔试涵盖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方面的内容。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试者与选拔职位的匹配程度、政治立场与责任意识、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采取百分制,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以用人单位测评为主,纪检监察、人社部门监督指导。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构成,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察对象与选拔职位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公布考察人选。考察人选确定后,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德”和工作实绩的考察;对考察对象组织协调能力、业务技能、公文处理能力、计算机操作水平、“双语”水平等可一并进行考察。
(六)公示和任用
根据考察情况,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评价,比较筛选,研究决定拟任用人选,对经过严格考察、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拟用人选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符合公开选拔条件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体检,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
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同级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经组织考察胜任者正式任职;不胜任者,视具体情况,另行安排工作岗位。
五、其它事项
(一)笔试、面试等工作时间安排另行通知。考试成绩、考察人选、任用人选在指定网站(地点)公示。
(二)对公开选拔工作过程中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核实处理。
(三)邀请地区纪委监察局对公开选拔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有关投诉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
地区纪委监察局: 0998-12388
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98-2671026
(四)本简章由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公开选拔科级干部报名登记表》
201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