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干部疗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3-05-24 15:40:32   来源:   评论:0 点击:

自治区干部疗养院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自治区干部疗养院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主要承担全区机

自治区干部疗养院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自治区干部疗养院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主要承担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疾病康复、保健疗养服务和自治区享受工伤保险患者的康复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新疆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有关规定,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
      二、招聘岗位:(详见附件一)
      三、发布招聘信息:2013年5月10日至5月16日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四、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五)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管理的岗位,应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
      (一)时间:2013年5月17日至5月24日。
      (二)地点:自治区干部疗养院办公室(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燕儿窝路826号,三屯碑换乘9路、528路自治区干部疗养院站下车即到)。
      (三)联系人及电话:祝恺怿  联系电话:0991-8567992  15999120560。
      (四)要求:每个考生只允许报考职位表中的一个职位。报名者携带《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式2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简历及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自治区干部疗养院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资格审查
      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报考人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七、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三部分组成,均用汉语言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要求: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3、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等。
      (二)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
      1、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入闱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批准,入闱比例可调整为1:2。凡达不到1:2入闱比例要求的,面试及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单位划定的合格分数线。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应变能力、履行应聘岗位职责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及所必备的实际操作能力。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满分各100分。
      2、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
      3、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八、体检
      1、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并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属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九、考察
      (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重点考察政治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情况、在重大事件中的立场等内容。若发现存在较严重的政治、刑事等问题,一律不予聘用。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十、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政审材料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反映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新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后,办理录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二、组织实施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组织实施招聘各项事宜。
      十三、招聘监督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室和自治区干部疗养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工作。
      监督电话:0991-3689638、0991-8533837
      监督人:任全贤、高永安
      十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各环节以及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均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及时进行公示和公告。
      (二)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入闱面试后各环节若出现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可根据上一环节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报考人员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发布的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 自治区干部疗养院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计划表(下载)
                  2. 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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