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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优化基层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昌吉市村派生、社区选派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70名“村派生、社区选派生”(以下简称选派生)到昌吉市乡镇(村)、街道(社区)工作,选派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及范围
(一)昌吉市行政辖区内具有昌吉市户籍(2016年3月1日前迁入);
(二)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2014、2015届毕业生);
(三)共招募选派生70名,男女比例各占50%,按照少数民族不低于选派总数30%的比例要求,维吾尔族8%,哈萨克族8%,回族及其他少数民族14 %。
下列人员不属于此次选派范围:
(一)已就业人员(已签订劳动合同和单位缴纳社保的)不在此次报名范围之内;
(二)已经在昌吉市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人员及合同期满离岗或提前离岗基层项目服务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四)曾被单位开除公职的;
(五)因犯错误被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六)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招募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祖国统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品行端正,学业优良,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经国家、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验印认可的全日制学历;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公开招募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符合公开招募公告规定的人员,需携带《昌吉市“村派生、社区选派生”公开招募报名表》(www.cjs.gov.cn、www.cjsrsj.gov.cn网站下载)、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A4纸张)和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进行现场报名。经现场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后,确定报名合格人员名单。报名时须留准确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选派有关事宜,报名材料概不退还。免收考试报名费。
报名时间:2016年3月28日-4月1日
上午10:00-13:50,下午15:30-19:20(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昌吉市宁边西路47号,市内可乘1路、2路、4路、42路、40路、54路)
(二)制发准考证
准考证由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统一制发,报名人员于2016年4月7日到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逾期未来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笔试由昌吉市选派大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使用汉语命题、答卷。
考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时间:具体地点、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四)体检
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照《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修订)》(昌州人通〔2009〕112号)有关规定,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后可组织复查一次。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上岗
体检合格并对通过公示确定的选派生,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统一分配,如不服从分配,视为自动放弃。上岗前召开动员会并进行岗前培训。
四、管理和工资待遇
选派生与各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三年,工资由市财政拨付,三年服务期内享受与目前在岗选派生同等工资待遇,三年期满与服务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选派生在服务期内也可选择自主择业或报考其他公务员、事业单位。选派生的人事档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咨询电话:0994-2346257、2367732(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994-2346210(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办)
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