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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结合我县人民医院医护人员紧缺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16名医护人员。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院校临床医学(含中西医临床医学)、影像、检验医疗专业毕业生。
2、国家承认院校护理(含助产)专业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具有良好的品行,思想品德好,组织观念强,遵纪守法,有吃苦奉献精神,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品貌端正。
3、医疗专业限32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护理专业限2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4、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历证书信息必须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结果一致。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相关专业知识及专业要求。
6、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中,认识含糊、态度暧昧,被公安机关列为帮教对象的;
2、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参与民族分裂、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等犯罪活动。
3、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充实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4、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已被录取在各类岗位工作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
7、不能从事医疗服务工作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乌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8月3日—8月7日。
3、报名联系人:托禾托努尔 联系电话:13779616165。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5、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医士/医师或者护士资格证(或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近期同底板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2016年乌恰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护人员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参加报名。
6、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7、考生可登录乌恰县政府网(http://www.xjwqx.gov.cn)下载报名表。
8、报名和考试费:报名费15元,笔试费40元,面试费40元,共计95元,费用考生自行承担。
9、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医疗、护理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2、笔试语种:汉语。
3、取得医士/医师或者护士资格证(或考试合格成绩单)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4、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5、笔试地点:乌恰县人民医院住院部6楼会议室。
6、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成绩面向社会公示3天。
(三)面试
1、笔试成绩不为“零”分者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以考生报考岗位专业理论及实践为主要内容,满分100分。
3、面试语种:汉语。
4、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面试地点:乌恰县人民医院住院部6楼会议室。
5、面试要求: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于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集中参加面试。面试正式开始后迟到30分钟到达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面试。
6、面试成绩公示:面试成绩面向社会公示3天。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总成绩及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公示
2016年7月28日19:00(北京时间)对总成绩及体检入围人员名单一并进行公示,考生可到乌恰县人民医院公示栏查询总成绩。体检入围人员名单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需求1:1比例确定,总成绩不得低于50分,如不足岗位需求人数的,按实际人员确定。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2016年乌恰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医护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于2016年7月2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统一组织实施。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可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期,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公示
进入考察期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7天。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乌恰县人民医院进行考察,考察时间为6个月。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包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及亲属有无参与暴力恐怖组织活动等方面)、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业务素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考察期满,由2016年乌恰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医护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考核,确定拟聘用人员。考察期间待遇由乌恰县人民医院参照本单位同等学新参加工作人员实发工资标准发放。考察期间不合格者停止考察。
(九)聘用
考察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与乌恰县人民医院正式签定聘用合同书,聘用后享受本单位同类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不可抗拒等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公告栏信息为准。
五、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2016年乌恰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医护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08—4621039
举报电话:0908—4621423
点击下载>>>
1、2016年乌恰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护人员岗位需求表.doc
2、2016年乌恰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护人员报名表.doc
2016年乌恰县公开招聘医护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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