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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进一步加强便民警务站建设工作的需要,皮山县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0名便民警务站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皮山县便民警务站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初中及以上学历人员(含职高类)。
2、退伍军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男性,户籍不限,族别不限,年龄18至35周岁((出生时间在1981年9月1日—1998年9月31日之间,以身份证、户口簿为准);零就业家庭、享受低保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为民服务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中共党员、复转军人优先;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近三年来在各类考试中有弄虚作假,作弊等行为的人员;
2、参加反动组织、非法宗教活动或受到法律制裁的人员;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4、在岗在位协警;
5、其他不符合报考要求人员。
三、报名安排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8日-10月20日。
报名地点:各乡镇人员到乡镇派出所报名,城镇人员到城镇派出所报名。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免冠一寸蓝底彩色照片3张,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并填写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
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自负。凡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
四、政审、资格审查及面试
报名、政审、资格审查工作同步进行,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
面试时间:2016年10月22日-10月23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资格审查及面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由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时间:2016年10月26日。
体检费用、复查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职位出现空缺的,由公安局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
六、公示
符合聘用人员名单将于2016年10月27日-10月28日张贴在皮山县公安局前大门口处。
七、聘用及待遇
拟聘人员经县公安局审核无误后,由县公安局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未按规定时间报到上班的拟聘用人员及未参加县公安局组织的岗前培训人员,按照自行放弃处理。
聘用人员月工资3000元(含社会保险费)。
免费提供住宿、三餐、配发制式服装及警用装备。
工作表现优秀者,在自治区进行招录考试时,予以优先考虑,入编后连续计算工龄。
联系人:刘建国 联系电话:15292669088
皮山县公安局
2016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