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鄯善县公安机关事业单位招聘140名工作人员简章
2017-03-09 10:02:07   来源:鄯善县党建网   评论:0 点击:

新疆招警交流群:467442562新疆考试咨询:13809957526(微信同号)为保证“总目标”在鄯善落地生根,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维稳力量建设,充实公安机关工作人员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0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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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考试咨询:13809957526(微信同号)

为保证“总目标”在鄯善落地生根,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维稳力量建设,充实公安机关工作人员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0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详见2017年鄯善县公安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0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发布招聘信息:鄯善党建网(http://www.xjssdj.com)。
    四、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满20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4月1日至1997年4月1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表彰、退役军人在鄯善县公安机关连续工作3年及以上且目前在岗的协警员、在鄯善县公安机关连续工作    3年及以上且维稳工作中表现突出受到县以上公安机关表彰的在岗协警员,年龄均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82年4月1日至1997年4月1日期间出生),具体要求见岗位表;
    5.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含2017年即将毕业的),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退役军人、鄯善县公安机关连续工作3年及以上且维稳工作中受到县以上公安机关表彰的在岗协警员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7.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
    8.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自治区统一选派赴援疆省(市)培养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3.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8.曾经在公务员试用期内因违纪违规、考核不合格未满5年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岗、录用后因离职等原因被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未满3年的人员;
     9.曾在协警员、联防队员及法警队伍被开除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应聘者毕业证书(2017年应届生除外)取得时间、迁移户籍、公安机关协警及在疆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等有时间要求的,计算时间截止均为2017年4月1日;
    10.具有报考情形之一的(附件3)。
    五、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0日—3月20日(周六、周天不休息)。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现场报名地点:设3个地点分别进行报名
    ①符合报名条件的公安局协警员、法警在县公安局政工科报名;
    ②符合报名条件政法委的联防队员、法院、检察院的法警在县政法委办公室报名;
    ③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县人社局人事人才科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报考人员先登陆鄯善党建网(www.xjssdj.com)查阅《简章》,按照所报职位要求提前填写《2017年鄯善县公安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0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现场报名的由本人携带《报名表》、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版本2张1寸免冠照片以及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报名地点报名。网上报名的将以上所有相关资料发到指定的邮箱(联系人:李丹,联系电话:0995-8385824,邮箱785809452@qq.com。其中:
    (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工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须由本人自行与原用工单位解除相关约定;
    (2)鄯善县公安局、政法委、检察院及法院连续工作3年及以上且目前在岗的协警员、联防队员和法警须出具所在单位连续工作3年工作证明及社保缴费记录单;
    (3)退役军人须提供军人退役证;
    (4)2017年即将毕业的大专及以上院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学历证明;
    (5)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资历证明原件、复印件。
    5.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报名、笔试费用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4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县(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工作人员确认后,可免报名、笔试费用。
    6.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7.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重复报考无效。
    六、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3月2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于3月22日10:00—23日19: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鄯善县人社局三楼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
    2.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内容为包含行政能力、公安基础知识、新疆区情和基本写作等。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或维吾尔文字统一命制,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3.笔试对下列人员给予加分政策:
    (1)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者,笔试总成绩加5分;
    (2)在疆工作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服务期满笔试总成绩加5分;
    (3)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总成绩加10分;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4.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鄯善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将于2017年3月26日在鄯善党建网站公布。
     七、面试入闱的确定和资格审查
    (一)面试入闱的确定
    在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聘1至2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聘3至10人(含)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招聘11人(含)以上的岗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出现空缺岗位列入调剂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3月27日—28日
    2.资格审查地点:鄯善县人社局
    3.资格审查内容和方式。结合岗位条件和笔试入闱情况,逐一对考生的身份、学历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所产生的名额,从本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入闱人员需持资格审查表、报名表、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招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县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相关证明和志愿服务证书;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相关证明和期满服务证书;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县以上组织部门相关证明;
    (4)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烈士证书和证明其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4.递补要求: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根据笔试合格成绩排名按比例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发放面试通知单。
    八、面试
    1.面试时间:2017年3月30日—4月1日(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面试费40元)。
    2.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总分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有同职位总成绩相同的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选。
    九、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时间:2017年4月5—6日。
体能测评根据总成绩,按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因体能测评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附件5)。
    十、体检
    体检时间:2017年4月7日。
    参加体检人员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4)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被告知体检结果3日内,由本人书面申请,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另选二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组织安排体检。体检和复查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因体能测评、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一、考察
    鄯善县公安局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的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特别是要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二、公示
    鄯善县公安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全部合格人员的拟聘用人员,在鄯善党建网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十三、调剂
    调剂工作由鄯善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掌握。调剂补录须从报考本县招聘岗位入闱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并对调剂补录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十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由鄯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下达正式聘用文件,县财政供养。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五、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为保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鄯善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此项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二)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严肃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处以一定年限内或终身禁考;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十六、政策解释
    招聘工作相关政策由鄯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鄯善县公安局负责解释。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鄯善党建网站公告为准。
    咨询电话:0995—8385824(鄯善县人社局)
              0995—8410252(鄯善县公安局)
    监督电话:0995—8385523(鄯善县纪检委)
    附:
    1.2017年鄯善县公安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0名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17年鄯善县公安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0名工作人员报名表;
    3.岗位报考说明
    4.《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鄯善县公安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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