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年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招聘巡逻防控人员考察政政审、复检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7-01-16 18:51:24   来源:乌鲁木齐人事考试网   评论:0 点击:

新疆招警交流群:467442562新疆考试咨询:13809957526(微信同号)各位考生:根据《2016年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面向退役士兵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巡逻防控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现将递补人员体检结果予

新疆招警交流群 :467442562

新疆考试咨询:13809957526(微信同号)

各位考生:

根据《2016年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面向退役士兵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巡逻防控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现将递补人员体检结果予以公布,并将考察政审、复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结果

    考生可登录乌鲁木齐市人事考试网(www. wlmqrsks.com)查询体检结果(详见附件1)。

二、考察政审工作安排

体检合格的人员,下载打印并填写《2016年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面向退役士兵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巡逻防控人员考察政审表》(详见附件2),待报到、培训时提交至市公安局政治部。报到、培训有关通知请考生关注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平台(wlmqpolice)发布的通知。

三、复检工作安排

(一)复检时间

2017年1月18日(星期三)9:00(北京时间)统一集中。

(二)复检对象

需复查人员。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其中视力适用“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四)集合地点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地址:水磨沟区南湖东路29号,乘34、104、105、537路公交车市政府站下车即到)。

    (五)有关要求

    1.复检考生须按照要求,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体检费,按时到达集合地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检资格。

2.复检考生进入集合地点后,将相关证件交工作人员审核,确认身份。复检期间,考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自觉遵守纪律,维护体检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喧哗和随意走动。否则,取消资格。

3.考生家长、亲友和无关人员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经劝说无效的或对体检工作造成干扰的,按取消考生体检资格处理。

4.考生复检前须清淡饮食,切忌饮酒、熬夜,复检当天保持空腹,不吃饭、不喝水。

四、复检结果将于1月18日18:00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乌鲁木齐人事考试网发布的通知。

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91-4656223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          0991-4918443

 附件:

1、2016年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面向退役士兵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巡逻防控人员(递补人员)体检结果(下载)

2、2016年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面向退役士兵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巡逻防控人员考察政审表(下载)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16日

新疆华政教育:乌鲁木齐市沙区友好南路417号天章大厦10楼1009室

咨询电话:0991-4595806,13809957526(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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