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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所)警戒护卫大队维稳力量,强化巡逻防控,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我局2017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戒护卫及监控巡查人员(协警)10名。机械操作工1名。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警戒护卫及监控巡查岗,招聘人数:10人。
2、机械操作工1人,会农机操作和驾驶,具备电工基本常识。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近3年来,曾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而被取消资格的人员,有过违法、违纪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截止2017年3月1日,在规定服务期内不允许调动和试用期未满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博乐地区户籍优先;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
4、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警戒护卫人员身高在170CM以上;
5、警戒护卫岗人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复转军人、具有协警经历的人员学历可放宽);机械操作工学历不限;
6、学历须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
7、警戒护卫岗人员年龄18——35岁,只限男性;机械操作工年龄在45岁以下。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8日
2、报名地点:博尔塔拉教育矫治局(戒毒所)或博州人力资源服务大厅(博乐市北京南路468号,第二加油站旁、时代广场路对面)
3、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资格审核,报名过程中一并进行资格审查和政审,资格审查以及政审合格者可进入考试环节。
6、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寸免冠照片3张、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巡逻防控人员需出具博乐市公安局工作的证明《政审表》、个人简历。
三、体能测试及笔试内容、时间、地点
1、体能测评按体能测评评分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执行。
2、体能测试科目:1000米跑≤4′10;10米*4往返跑≤12′20;单杠引体向上6个;双杠曲臂6个;立定跳远2米1。
3、笔试试题由博尔塔拉教育矫治局(戒毒所)命制,满分100分。
4、体能测试及笔试时间定为2017年3月9日—1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5、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体能成绩×50%
总成绩拟于2017年3月14日公布,届时将公示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体检按照岗位招录人数1:1的比列进行。由博尔塔拉教育矫治局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须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复查只能进行一次。
六、公示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体能测试、考试、体检、政审结果全部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于2017年3月15日通过博乐市双湖网、平安博乐微信平台公示七天。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工资待遇与管理:
(1)此次招聘的巡逻防控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教育矫治局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
(2)聘期内,新招聘的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进行年度考核。
(3)聘用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此次招聘的巡逻防控人员工资待遇:按《自治区教育矫治(戒毒)系统劳动合同制工人管理办法》要求兑现工资。每月平均工资3500元左右。每年考核合格后,依据上述办法调资。
此次招聘的警戒护卫及监控巡查人员和机械操作员,工资、福利待遇等费用分别由博尔塔拉教育矫治局(戒毒所)予以保障。
此次招聘工作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各组织和参与招聘工作的单位及个人要秉公办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八、政策解释
本实施方案由博尔塔拉教育矫治局(戒毒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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