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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昌吉市党委、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第二批公安便民警务站警务辅助人员。一、招聘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数量
面向社会招聘1000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7月3日至1999年7月3日期间出生)。退役士兵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76年7月3日以后出生)。
3.具有高中、中专(含技校)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4.男性,户籍不限。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昌吉市公安系统在岗协警。
2.近三年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3.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聘)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7.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8.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列入招聘范围的。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3日-7月14日(正常工作日上午10:00至下午18: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缴费。
3.报名要求: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人员,需携带《昌吉市第二批公安便民警务站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www.cjs.gov.cn昌吉市之窗网站下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蓝底正面免冠照片1张进行现场报名,退役士兵还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复印件。
4.报名地点: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昌吉市宁边西路47号,市内可乘1路、2路、4路、42路、40路、54路)。
5.资格审查及缴费:经现场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后,确定合格人员名单,同时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费15元,考试费40元。
(二)政审
报名结束后,所有报名人员由昌吉市公安局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与此次招聘后续环节。
(三)体检
政审合格人员统一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由昌吉市公安局按照相关规定确定。
报名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要求复检的,经批准,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报名人员自行到医院进行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参与此次招聘后续环节。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
体检合格的报名人员需进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项目为中长跑、摸高、折返跑。标准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确定。
2.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公示
根据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昌吉市政府网(www.cjs.gov.cn)、昌吉市人才服务微信订阅号(微信号:cjsrcfw2346257)统一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市公安局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市公安局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并提供住宿。聘用人员与第一批便民警务站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一致,月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单位及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维稳津贴、伙食补贴,年度考核合格正常晋升工资,年底可享受与用人单位相同的精神文明奖、综合治理奖、绩效考核奖。聘用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按基本养老统筹人员享受相应退休待遇。
本次招聘所有公告均通过昌吉市政府网(www.cjs.gov.cn)、昌吉市人才服务微信订阅号(微信号:cjsrcfw2346257)进行公布。
咨询电话:0994-2346257
附件:2017年昌吉市招聘第二批公安便民警务站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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