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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为加强全县社会面防控工作,提升社会防控信息化水平,,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安排,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和“招得来、留得下、用得上”的原则,洛浦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视频监控巡控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洛浦县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大专以上、懂双语、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2、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有犯罪前科人员。
(2)正在审查尚未立案的人员以及违反法律规定的。
(3)参加反动组织教派、非法宗教活动或受到法律制裁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洛浦县户籍,非农业户口,年龄在18周岁-25周岁之间,男性,民族不限。少数民族考生须懂“双语”。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等)。
二、报考职位及聘用性质
报考职位为洛浦县公安局视频监控巡控人员,聘用后签订3年内的聘用合同,工作期间表现突出的,可续签聘用合同。在合同期内,行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公安局视频监控巡控人员主要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工作由县纪检委、公安局和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四、福利待遇
招聘人员月工资3016元(含五险),实发工资2000元。
五、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 2016年8月24日-8月26日(北京时间10:00-20:00)。
地点:洛浦县行政服务中心东侧一楼人社局服务大厅。
六、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6年8月27日上午(北京时间11:00—12:30)
面试时间:2016年8月27日下午(北京时间17:00—20:00)
地点:洛浦县第一中学(北京工业园区)
咨询电话:0903-6625161
联 系 人:付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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