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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喀什市警务机动能力,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室车驾驶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考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
喀什市警务车驾驶员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警务车驾驶工作;
4、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驾驶员工作;
5、男性,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民族不限,户籍不限,持C1及以上驾照,退伍军人及中共党员优先,名额不限。
6、熟悉市内道路,熟练掌握车辆的驾驶技术和道路交通法规,具有良好的故障和紧急情况处理能力;
7、从事驾驶工作期间,未发生过重大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8、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
9、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其他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1、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3、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4、被辞退未满三年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言行或参加非法组织者;
7、直系亲属有参加反动组织、分裂国家活动等公安部门认定的重大政治问题者;
8、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9、家族中三代以内有精神病史的;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由市人社部门牵头,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喀什市政府网 (http://www.xjks.gov.cn)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表及政审表表格请从《喀什市政府网》(http://www.xjks.gov.cn)自行下载。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日至3月4日;
2、报名地点:喀什市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市人社局综合楼二楼)
3、资格审查
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原件到市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对照招聘条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资格审查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和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2)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照片。
4、要求:应聘者要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报考。凡不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或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体检、考察与政审
1、体检: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由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与政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与考察程序,一是进行政治审查,由居住地街道(社区)或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二是考察了解掌握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三是应聘者同时携带自己密封档案前来政审。《喀什地区喀什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从《喀什市政府网》(http://www.xjks.gov.cn)上自行下载。
体检或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聘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未按时报到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待遇
此次公开招聘驾驶员实行聘用制,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进入人才市场另行择业,人事档案转入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人事代理,招聘的人员将按照事业合同制工勤人员进行管理,享受事业合同制工勤人员工资待遇。
六、监督及其他要求
由市人社局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实地操作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报名咨询:喀什市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报名联系电话:0998—2657562
附件:
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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