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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宿县协警员招聘工作简章根据《阿克苏地区加强和改进边境防控工作〈实施细则〉》(阿地党办发[2016]157号)精神,为确保便民警务站建设全覆盖,将全县公安、值勤部队和联防队员及协警力量统筹使用,下沉一线,推进警务综合化、防控全时化、警力街面化、覆盖网格化、服务便民化。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便民警务站协警员。
一、招聘人数本次计划招聘协警员共计116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一)招聘对象:根据岗位表中条件设置,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爱岗敬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前科;3.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4.本次招聘为男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即1999年3月3日及以前出生)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3月3日及以后出生);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公安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身高1.65米及以上;6.复转军人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1.有宗教信仰的人员;2.曾受治安管理处罚及刑法处罚的人员;3.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4.曾被公安机关开除的协警员;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外从事敌对活动或被判处死刑及正在服刑的;6.家庭成员中有参与暴恐危安案件的人员;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7年3月4日至3月15日。
(二)报名地点:报名人员到温宿县人力资源市场(国旗广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三楼大厅)现场报名。非本县人员到报名地点填写报名表后,随即组织面试、体检及体能测试。符合条件人员进入资格审查及其他各项程序。
(三)报名需提供的有关材料:1.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2.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3.毕业证、报名表(到报名地点领取)及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招聘程序和步骤招聘程序和步骤为: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
(一)资格审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将报名表交由温宿县公安局复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面试(2017年3月17日)。面试工作由县公安局牵头,人社局配合。面试内容:考察应试人员举止仪表,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思维能力、理论素养政策水平等,面试时间每人5分钟,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占总成绩的50%。
(三)体能测试(2017年3月17日)。体能测试工作由县公安局牵头,人社局配合。体能测试主要项目为1500米跑,测试方法:受测者分组测试,每组不得少于2人,用站立式起跑。当听到口令或哨音后开始起跑。当受测者到达终点时停表,终点记录员负责登记每人成绩,登记成绩以分、秒为单位,不计小数。8分00秒为合格分数线。
(四)综合成绩比例计算。报考人员综合成绩 = 面试成绩×50% + 体能测试成绩×50%。
(五)体检(2017年3月20日—21日)。体检工作由县公安局牵头,人社局配合。体能测试结束后,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照本方案和岗位招聘计划从该岗位参加面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的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可从其他岗位调剂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察政审(2017年3月25日前)。考察工作由县公安局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政审不合格或放弃政审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岗前培训(2017年3月31日前 )。县公安局负责新招聘协警员培训工作,并于2017年3月31日前完成培训工作。
五、聘用待遇(一)聘用人员与县公局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每人每月工资总额3500元(含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聘用人员工作期间所需装备由县公安局统一配备,聘用人员在工作期间无法完成单位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时,温宿县公安局有权解除其聘用关系。
(二)非本县人员可享受户籍随迁优惠政策。非本县户籍且应聘成功的人员,可根据本人需求,将户籍随迁至温宿县。
县公安局联系人:郭晓梅
联系电话:4533675
县人社局联系人:李强
联系电话:453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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