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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社会面防控工作,确保昌吉市社会大局稳定,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具体事宜如下:
一、简介
昌吉市公安局肩负昌吉市反恐维稳、打击犯罪、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等职能。此次拟公开招聘1000名辅警,辅警为聘用人员,不占编制,正式聘用后统一由昌吉市公安局政工科进行管理,主要从事巡逻防控工作,工作地点在昌吉市区域内。
二、招聘对象
凡符合《昌吉市公安局2017年公开招聘辅警岗位表》岗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1.历届毕业生(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复转军人(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男性,35周岁以下(复转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普通话标准,无残疾、纹身、色盲、口吃,族别不限,户籍地不限,身高168厘米以上;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维护民族团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端正的人格品行,作风正派,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自愿从事辅警工作,爱岗敬业,善于思考,勇于奉献,吃苦耐劳,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辅警岗位职责的能力;
5.中共党员、人民警察院校毕业生、复转军人、有公安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6.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或为邪教组织成员的;
(3)近3年来,在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招考(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4)招聘机关认为不适合从事警务工作的人员;
(5)此前已被聘用到各类公益性岗位及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人员,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四、工资及相关待遇
1. 通过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昌吉市公安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期间工资待遇不变。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以续聘;
2.被聘用人员总收入为4900元/月(含五金和维稳津贴)。建立工资增长机制,工资增长与服务年限挂钩,每增加一年工龄,每月工资增加200元,工龄时间按签订劳动合同次月起计算。一经录取在岗位工作不足一个月辞职的,不发放任何报酬;
3.聘用在岗工作期间,可以参加新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
4.已婚在昌吉市无住房的,可以申请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在就学就医等方面享受昌吉市市民待遇。
五、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31日起,报满为止。
2.报名地点:昌吉市公安局巡逻防控大队(昌吉市绿洲南路二水对面原农机校,乘坐45路、42路、7路终点站可到达)。
3.报名方式:
(1)电子邮件报名:如实填写报名表,发送至2410495084@qq.com,填写的个人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上传资料包含:学历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复转军人需上传退伍证),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经核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凡提交资料不齐全者,不予资格审查);
(2)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以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复转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经现场工作人员初审确认后,填写报名表。应聘人员提供情况不实的,后果自负。人员年龄界定,以2017年5月31日为准进行推算;
(3)报名人员请关注“昌吉卫士”微信公众账号,后续招聘有关事宜将不再电话通知本人,均通过“昌吉卫士”微信发布;
(4)报名材料概不退还,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经核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资格审查
昌吉市公安局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对拟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时请携带《资格审查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及1寸红底免冠照片2张。
(三)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昌吉市公安局巡逻防控大队。
笔试由昌吉市公安局统一组织,考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汉语命题,闭卷考试,使用汉语答题。笔试满分为100分,根据考试成绩总体情况确定笔试通过分数线。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聘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体能测试包括1000米、4×10折返跑、纵跳摸高、俯卧撑。
(五)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评委由昌吉市公安局辅警招聘领导小组选派考官组成。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
(六)体检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肝病患者视为体检不合格。
3.要求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体检。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由昌吉市公安局辅警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一次复检,复检费由考生承担。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生成绩在“昌吉卫士”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六、监督及其他要求
对拟聘用人员有疑义的,可来电来信举报。若经调查情况属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举报监督电话:0994-2212146
举报地址:昌吉市公安局纪检监察室
本简章由昌吉市公安局辅警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
昌吉市公安局巡逻防控大队 美丽娜 18699411960
附件:
1.昌吉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
2.昌吉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资格审查表
3.招聘职位表
昌吉市公安局辅警招聘领导小组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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