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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政法委巡控大队工作人员队伍,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天山区政法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女)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
1、户籍不限或生源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
3、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和子女;
4、符合条件尚未安置的退役士兵或转业士官;
二、下列人员不属招聘范围(涉及时限的均含试用期):
1、聘(录)用未满3年的乌鲁木齐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4、2014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5、约定服务期未满的;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99年6月1日至1982年6月1日期间出生,其它涉及年龄条件依此类推);
3、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4、报考人员的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
5、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其他要求
1、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和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名时须携带相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2、非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个人档案或个人档案存放部门证明原件。
(四)待遇
一、工资3500元、补助600元、伙食费600元(统一组织),除去个人社保外月实际打卡工资3800元。
二、巡控队员统一配发服装(四季)被褥(住宿)用品及装备,由管理单位进行日常管理及考核。按照工资(打卡)标准发放工资,按规定缴纳社保五险。
三、两天一小休三天一大休,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带薪年假、产假、丧假各七天,婚假三天。
(一)聘用
一、入队需训练15个工作日.考核合格者当天下午签合同(从入队起算工资)
二、政治审查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自聘用文件下发24小时内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南路二道桥大市场609号
0991—8528091 15292879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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